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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日期 : 1970-0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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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道大綱:可敬的父親

路加福音15:11-32

15:11 耶穌又說:「一個人有兩個兒子。

15:12 小兒子對父親說:『父親,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。』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。

15:13 過了不多幾日,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,往遠方去了。在那裡任意放蕩,浪費資財。

15: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,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,就窮苦起來。

15: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;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。

15: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,也沒有人給他。

15:17 他醒悟過來,就說:『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,口糧有餘,我倒在這裡餓死嗎?

15:18 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向他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

15:19 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』

15:20 於是起來,往他父親那裡去。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抱著他的頸項,連連與他親嘴。

15:21 兒子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

15: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『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;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;把鞋穿在他腳上;

15: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;

15: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。』他們就快樂起來。

15:25 那時,大兒子正在田裡。他回來,離家不遠,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,

15: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,問是甚麼事。

15:27 僕人說:『你兄弟來了;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,把肥牛犢宰了。』

15:28 大兒子卻生氣,不肯進去;他父親就出來勸他。

15:29 他對父親說:『我服事你這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,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,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。

15: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,他一來了,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。』

15:31 父親對他說:『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;

15: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,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。』」

引言

一. 父親節的由來

二. 父親對孩子的影響

三. 父親的典範(15:11-32)

1.  引導孩子認識神(15:18

2.  全然接納與重建(15:20-24)

3.  絕不偏心不公平(路15:12、28)

4.  冷靜處理孩子情緒(15:28-32)

四. 兒女當盡孝

1. 領父親歸主

2. 日日父親節

3. 適時的關懷

4. 不再有明天

總結


兒童獻唱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c7Dm31s34aw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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