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者錦囊 > 信徒要如何實踐愛?

< 返回目錄

1.  要真誠地愛

羅馬書12:9「愛人不可虛假;惡要厭惡,善要親近。」

2.  要愛神

申命記6:5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。」

3.  要愛人如己

哥林多前書10:24「無論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處,乃要求別人的益處。」

4.  信徒彼此相愛

帖撒羅尼迦前書3:12「又願主叫你們彼此相愛的心並愛眾人的心,都能增長、充足,如同我們愛你們一樣…。」

5.  要愛自己的親人

以弗所書5:25、28「你們做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……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的身子,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。」

6.  要愛敵人

路加福音6:35「你們倒要愛仇敵,也要善待他們,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。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,你們也必做至高者的兒子,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。」

(郭鴻標、黃鍚木主編:「憑祢恩言」基督徒實用手冊,基道出版社,頁158-160)
© 2024 上水浸信會 版權所有不得轉載。   網頁設計及維護 科擎科技有限公司 (IGT).